養護機構
養護機構監護工申辦條件說明

收容養護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精神病患及失智症患者之長期照顧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

以各機構實際收容人數每3人聘僱1人。

護理之家機構、慢性醫院或設有慢性病床、呼吸照護病床之綜合醫院、一般醫院、專科醫院。

機構或醫院,以其依法登記之床位數每5床聘僱1人

◎申請聘僱之外勞人數不得多於本國勞工。

申辦應備文件:
1. 負責人身分證、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 聘僱國內勞工明冊正本。
3. 外國人工作地縣市政府開具之無違反相關勞工行政法令規定證明書正本。(開立日起60日內為有效期限)
4.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影本。
5. 機構實際收容人名冊及收容罹患植物人、失智症、中度以上之身心障礙手冊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申請者,其本國看護工名冊正本需經當的社政機關驗章)
6. 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床位數證明文件影本。(以護理之家機構或醫院申請者需檢附)
7. 本國看護工名冊正本 (以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安養機構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申請者,其本國看護工名冊正本需經當的社政機關驗章)
8. 本國看護工職前訓練結業證書高中(職)以上學校家政、護理等相關(組)畢業證書影本。(以護理之家機構或醫院申請者需檢附)
9. 團體立案證明書影本(雇主為人民團體者需檢附)

相關文件

  1. 養護機構監護工申辦流程圖
入境前聘僱雇主負擔費用說明:

        

    

登記費及介紹費

一個月基本工資

NT 15840

行政規費

登報求才費用

NT 7500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案件審查費用

聘僱許可

NT 200

轉換雇主許可

NT 200

轉換工作許可

NT 200

入國簽證許可

NT 100

聘僱許可

NT 100

展延聘僱許可

NT 100

遞補許可

NT 100

各國駐台辦事處驗證費用

印尼辦事處

NT 1000

菲律賓辦事處

NT 1435

泰國辦事處

無費用

越南辦事處

NT 1000

DHL文件快遞費用

印尼

NT 500

菲律賓

NT 500

泰國

NT 500

越南

NT 500

服務費

聘僱期間翻譯及資詢輔導用
(每年NT2000/次)

NT 6000

實際申辦費用以委任契約書,雙方議定之費用為主。
※本公司申辦費用,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為依據。(若有變更依各公務單為公告為主)

入境後雇主負擔聘僱費用說明:

項    目

費    用

說    明

勞基法規定基本底薪

NT 17280

依勞基法最低薪資調整

週日加班費

NT 576 × 4= NT 2304

每月以四天為計算標準

就業安定費

NT 2000

勞委會每季繳交(依公告調整)

健保費雇主負擔

NT 802

外勞負擔NT 236

勞保費雇主負擔

NT 786

外勞負擔NT 225

固定每月平均費用

NT 23172

包含週日不休假之加班費用

(※雇主依法每月可扣外籍勞工NT 3000-5000 膳宿費用)

其它費用:
※特休假 每年7天576 × 7=4032 元
※加班費 每年共計52個星期日依公司薪資表計算,尚缺4個星期日528 × 4=2112 元

 

聘僱期間內外籍勞工自行負擔費用:

項    目

費    用

承辦主管機關

外僑居留證

NT 1000 /

各縣市移民屬

體檢費

NT 2000 /

勞委會指定之體檢專屬醫院

資詢服務費

第一年每月NT 1800
年每月NT 1700
年每月NT 1500

華翎人力仲介有限公司

回程返國機票:

項    目

費    用

承辦主管機關

印尼-雅加達

NT 9000

左列票價僅供參考,實際票價以開票當時旅行社報價為主。

菲律賓-馬尼拉

NT 7000

泰國-曼谷

NT 8000

越南-河內

NT 7000